close

財委會通過草案 儲值業務資本額門檻升至5億元
金管會估十家業者將提申請
立法院財委會昨(29)日審查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,資本額門檻從3億元提高到5億元,只做代收代付的門檻則從3億元降為1億元,儲值及每筆匯款上限從3萬元提高到5萬元,新法明年上半年上路。
為使第三方支付專法能儘快實施,財委會也通過附帶決議,草案在完成三讀、總統公布後,最慢三個月內須實施。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,本會期可望完成三讀,初估約十家業者有興趣,會提出申請。
市場估計,第三方支付儲值等業務開放上路後,商機千億元起跳,金融、電子商務及電信等各方業者,早已摩拳擦掌。包括台灣大等電信業,網路家庭、歐付寶、藍新科技、紅陽科技等支付業者,以及悠遊卡公司等,都已向金管會表達興趣。
根據資料,目前第三方支付業者家數有1,500多家,未來新法上路後,只做代收代付且規模未達一定門檻的業者,將不會納入專法規範。金管會內部初步規劃,門檻考慮訂在代收代付日平均餘額5億到7億元左右。
至於備受關注的餘額寶業務,明年能否同步開放?曾銘宗表示,再看看,要看國外發展趨勢,再觀察一下大陸市場變化,大陸現在也在限縮。
財委會昨天審查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草案(第三方支付專法草案),曾銘宗表示,資本額門檻區分兩類,只做代收代付降為1億元,有做儲值及匯款業務的拉到5億元,給消費者更多保障,金管會非常贊成,希望儘快完成三讀,讓電子商務有更大發展空間。
曾銘宗強調,金管會對第三方支付業務的態度是開放的,誰有競爭力誰就做,有能力的就做,絕不會特別偏袒銀行,第三方支付業者以後也是監理的對象。
對於財委會通過附帶決議,要求法律通過後三個月內實施?曾銘宗表示,金管會原本預估一、二個月內就可完成相關子法,因此沒有問題,會配合在三個月內公布上路。
昨審查通過的草案中也增訂,第三方支付業者須從營業收入提撥設立清償基金,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訂定。
路邊攤消費 手機就搞定

支付法規走向開放,對一般人的生活究竟有何影響?未來在小吃店、路邊小攤販,業者不用花錢買收銀機,也能接受手機付款,人們想聚餐、買電影票,不用再大費周章排隊,手機滑一滑就完成、點一點就可送票給同行朋友,送錢也可能和傳簡訊一樣便利。
在業界的各種想像裡,新興網路支付、行動支付,在小微商家交易、雲端帳戶、行動服務領域,有望帶給商家、消費者更多新生活。
業者認為,電子支付專法最原始的用意,是擴大開放第三方支付的應用,最大的影響是,過去台灣有許多中小店家,因為規模太小,不是銀行合作的對象,當這些商家在網路上想提供更便利的金流,例如刷卡等服務時,無法成為銀行認可的特約商店,發展商機受到阻礙。
第三方支付單位可擔任擔保、大型特約商店等身份,讓小商家順暢接上金流,民眾上網購物時,會更便利;延伸到現在更紅的行動領域,就成了逛小吃攤,也可以使用連接網路的行動支付。
資料來源:

http://money.udn.com/storypage.php?sub_id=5613&art_id=610853

更多資訊請點

arrow
arrow

    frighth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